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月13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2月13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1、项目名称:眉山市洪雅县柳新渠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东岳镇及槽渔滩镇等乡镇
3、建设单位:洪雅县柳新渠服务站
4、项目概况:本次整治渠道总长17.332km(不包含杨村河银鳞裂腹鱼保护区缓冲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渠首400米工程段),其中总干渠整治长度15441.61m(整治明渠总长5586.36m、改建总干渠明渠长2836.17m、暗渠长3911.26m、渠道改建箱涵706.53m、隧洞2281.37km、渡槽122.92m),2#支渠整治长660.39m,排洪渠整治1.23km。整治渡槽3座/122.92m,整治隧洞9座/2281.37m,新建及改造分制闸16座、新建及改造节制闸10座、新建及改造泄洪闸11座、改造取水闸1座、新建人行桥13座、新建穿路涵管11处,新建下渠梯步12处,新建巡渠管护道路4949.8m,防洪抢险道路3052.6m,安全护栏5.20km,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0处,新建40处水位标尺,重建管理房1座、整治管理房2座,并对柳新渠灌区实施灌区信息化建设。
******大学编制完成了《眉山市洪雅县柳新渠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8月14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以眉市环建函[2023]57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本项目总投资3088万元,项目环保投资34.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项目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眉山市洪雅县柳新渠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