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楼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Y-ZC-2025-011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5,531.9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7日至 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楼3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楼31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楼3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携带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楼305室获取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4)如有最新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福谭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3楼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招标部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