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大阳垾片区海绵城市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WH070SZ25EP0017
任务书编号:
FS******250002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WH070SZ25EP001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吕工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何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报价
69.14%
项目负责人
李厚宝(设计负责人:魏金杰)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质证书编号:皖************(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号:CS******4)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镜湖区保兴垾水环境整治提升及海绵化改造EPCO项目
奖项
投标人:上王埠中心绿地(二期)海绵城市改造项目: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PPP项目(楼山河流域)-老虎山公园建设工程[设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二〇二一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二〇二二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定标备选单位二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71.17%
朱万桂(设计负责人:刘绪为)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质证书编号:浙************(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号:CS******4)
******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投标人:三亚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工程勘察设计软件三等奖;
定标备选单位三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7.27%
赵爽(设计负责人:张硕)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质证书编号:皖************(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号:CS******9)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加分业绩:镜湖区区管道路排涝能力整治提升EPCO 项目
投标人:深圳市光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试点项目: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三等奖;海绵城市道路建设成套技术研究与示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海绵城市源头设施效能提升与布局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〇二一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二〇二二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1、******有限公司、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2、基准价:70.77
3、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定标备选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公示。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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