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海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渔南路、北至永平东路、西至妙音路、南至规划公园绿地。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9965㎡(约120亩),总建筑面积为2484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7208㎡,地下建筑面积41229㎡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幢(1#楼~6#楼, 8#楼 ~ 11#楼)产业用房、1幢(7#楼)规划展示中心及1幢(12#楼)配套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水、供电等公用及辅助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货物清单的所有工作内容。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本系统不包含室外雨水回用管网部分,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施工范围从截污装置开始到砖砌阀门井预留雨水回用管网的对接接口为止,土建总包单位配合把雨水管网接进截污装置及砖砌井的施工,并为电控柜接一个总电源线,土建总包单位将自来水补水管接至清水池补水装置设备井内。土建部分由土建方负责,不属于雨水回用工作量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 货 地 点: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渔南路、北至永平东路、西至妙音路、南至规划公园绿地。
交 货 期: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分批次到货,最迟到货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7天内到货,如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到货期限内到货,则属中标人违约,并按违约责任论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中标候选人不再增补。
3.2.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月 10 日9时00分至2025年3 月 1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 3月 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5.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8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3月 17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401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老师、邵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电话:0574-******
电子邮件:******8@qq.com
联系人:华光 潘萍霞